7月21日深夜,一篇网络帖子引起了广泛关注。网友发帖称,这两天最头疼的就是江苏这位女狗主人吧,不是因为自己要被罚钱,也不是因为自己可能被拘留,而是:自己很可能再也不能养这两只杜宾犬了,甚至养别的的小狗狗也要时刻牵着绳。
对于喜欢养狗的女主人来说,可以说太难了,毕竟她已经习惯了别人迁就她,以自我为中心。
看女主人嚣张的样子,就知道平常有多任性了,自己没理还能用手指着别人,一看就是没家教。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在江苏丹阳市的一个小区地下车库内,两只未拴牵引绳的杜宾犬突然出现,吓到了一名带着幼童的路人,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争吵。
展开剩余80%7月18日,该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化名)带着一家人外出回家。刚停好车打开车门,两只杜宾犬不知从哪窜出来,对着李先生怀里抱着的三岁孩子狂吠。孩子瞬间被吓得哇哇大哭。
好在当时抱着孩子的老人及时的把孩子又放回车内,并大声驱赶两只狗。口头上肯定是带着点怨气的,咆哮着说:哪来的狗,打死你!
面对驱赶,两条狗也是识趣的走开,屁颠屁颠的跑去找主人去了。看见狗子的远离,心有余悸的孩子爸爸,对着狗子又是一顿语言输出。
谁知,这几声谩骂传到了狗主人耳朵里,没隔多久,一名穿着蓝色衬衣和黑色T恤的男子出现在镜头中,边走边大声质问:“你要弄死谁?”他身旁跟着的正是那两只烈犬。显然,他们是来为狗找回场子的。
面对女子嚣张的态度,李先生直接回应道:“打死狗!就是刚才的两只狗!”
听到这句话,女子像点燃了火药桶一样,用手指着李先生大声咆哮:“咬你了吗?咬你了吗?”
双方因此爆发了冲突。女子的态度是:狗没咬到人,你就不能说我的狗。而和她随行的那名男子也在旁附和着:“咬你了没有?”
在旁人的劝说下,双方闹得不欢而散。那位养狗的女士和男子骂骂咧咧地离开,依然是没有给狗套上狗绳。
李先生一家越想越气,于是在网上查询了相关信息。他们发现,这类狗是明确禁止饲养的。但女子不仅饲养了,还一次性养了两只。出门在狗狗的簇拥下,态度一直嚣张至极。
于是,李先生报警并说明了情况,还将这段视频上传到了自己的社交平台上。目前,当地警方表示该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应该把“妥善处理”的内容公之于众:1、狗是怎么处理的。2、狗主是怎么处理的。3、对于城市中饲养烈性犬的危险行为,法规做出了哪些新规定?
有网友认为,不牵绳就应该被处罚,不要和稀泥。和稀泥只会让公众模糊法理的边界。特别是禁养犬的问题,要有个明确的说法。
当然,也有网友评论,没牵绳确实有错,但动不动说要打死人家狗的,首先你手上也有弱点,你有孩子,你拖家带口,人家狗确实没咬你家孩子。人家狗主人确实有错,一没牵绳子,二应该赶紧招呼狗子走开,不该上去跟那种家长干嘴仗,本来你就理亏,还跑上去乱嚷嚷,让人抓住把柄,你也没好果子吃,我不偏袒谁,实话实说。
视频中的两条杜宾犬确实来势凶猛。它们属于大型犬种,其雄性体高为66-72厘米,雌性体高61-68厘米,体重在32-45千克,符合大型犬的标准(肩高60-70厘米,体重30-40千克) 。
杜宾犬在我国多地属于禁养犬种。例如,北京重点管理区禁养杜宾犬。江苏镇江规定杜宾犬为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此外,陕西渭南、福建三明、广西南宁等地也将杜宾犬列入禁养犬名录 。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如深圳,未将杜宾犬列入禁养犬种名单。
大型犬不牵绳可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造成他人损害的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根据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未牵绳、未戴嘴套)致人伤害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 。各地也有不同规定,如南京对首次携大型犬出户未系犬链者,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二次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宿迁则对携带大型犬出户未使用束引带牵领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民事赔偿:若大型犬不牵绳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犬主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
遇到大型犬不牵绳的情况,市民可拍照或录像取证后,向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举报,或拨打110、12345热线反映。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有的人甚至把它们当成家人。然而作为家人就需要严加看管。之所以大家对狗的态度不一就是因为狗咬人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养狗之人必须确保不影响到其他人这是基本原则。爱狗需有度不能因为自己的喜爱而对他人的安全置之不理甚至蛮横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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